当前位置:首页 >> 书讯书评 >> 花开两枝——中华上编、中华书局与陈寅恪著作出版概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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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讯书评
拙文《〈陈寅恪文集〉出版述略》(《文汇报》2007 年6 月3 日),披露了原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以下简称“中华上编”)与陈寅恪先生就其著作的编辑出版往复商讨的档案材料,发表后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之后,徐庆全、孟醒、徐俊先生分别发表了《陈寅恪〈论再生缘〉出版风波》(《南方周末》2008 年8 月28日)、《陈寅恪未能如期出版的一部论文集》(《人民政协报》2010 年9 月16 日、9 月30日)、《一个未能实现的出版计划——1960年代中华书局与陈寅恪先生的交往》(《书品》2010年第6辑)等文,披露了中华书局尝试编辑出版陈寅恪先生著作的档案材料。从上述文章中可以看出,当时大陆两家最有影响的古籍专业出版社都在关注并实施陈寅恪先生著作的编辑出版事宜,并在具体实施中体现出各自的编辑出版特点。本文即以陈寅恪先生著作的编辑出版为例,探讨中华上编与中华书局当时的关系,并略述两家出版社的编辑出版特点。
一
众所周知,中华书局历史悠久,1912年1月1日在上海创立并以新式教科书起家后,迅速发展,成为集编辑出版、印刷、发行于一体的大型出版社。新中国成立后的1952年,中华书局编辑所从上海迁往北京。1954年,中华书局实行公私合营,改组为财政经济出版社,对外挂财政经济出版社和中华书局两块牌子,出版财政经济、农业、文史和俄语等书籍,总公司迁往北京,同时在上海留有财政经济出版社上海办事处(中华书局上海办事处)。1958 年2 月,经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批准,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立,由文化部副部长齐燕铭任组长,成员包括时在广州的陈寅恪先生等共19人,并指定中华书局为办事机构,由文化部出版局局长金灿然任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华书局总经理兼总编辑;文化部决定将财政经济出版社改组为中华书局和农业出版社两个单位,农业出版社归农业部领导,中华书局属文化部领导,明确定位为整理出版古籍和当代文史哲研究著作的专业出版社,同时在上海设立一个编辑所,即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8 年6 月,在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统一规划下,原上海市出版局所属的古典文学出版社与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所属的财政经济出版社上海办事处(中华书局上海办事处)合并成立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习称“中华上编”。同时,在上海成立中华书局辞海编辑所,专事修订中华书局旧版《辞海》。从此,古籍整理出版工作有了全面的安排和统一的部署。中华书局在古籍出版方面向专业化迈进,开始形成享誉海内外的出版风格和品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成为古籍出版的重镇。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虽然名义上是中华书局的分支机构,但却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出版机构,这是由其组成部分和组织架构所决定的。中华上编的员工和领导成员主要来自1956年11月成立的古典文学出版社,其历史还可追溯至先两年成立的新文艺出版社中国古典文学编辑组。中华上编受上海市出版局和中华书局总公司双重领导,但所属单位不同,中华上编是受上海市出版局领导的地方出版社,中华书局是受文化部直接领导的出版社;中华上编与中华书局在人事和经济方面各自独立,而在编辑出版业务上接受总公司的领导,两家共用一个社名,但中华上编出版的图书在版权页上则注明“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从新文艺出版社到中华上编,其主要领导人一直是兼作家与学者于一身的李俊民。[1]“文革”中,上海市出版局及下属的出版社包括中华上编被撤销,重新成立一个综合性的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 年1 月,在上海人民出版社古籍室的基础上,上海古籍出版社成立,年逾七旬的李俊民出任社长。从此,在中国古籍专业出版园地,中华书局和上海古籍出版社花开两枝,南北辉映,共同为中国当代的学术文化做出了特别的贡献。从古典文学出版社,中经中华上编,直到上海古籍出版社的二十多年间,李俊民及其领导的编辑队伍始终没有放弃编辑出版陈寅恪先生著作的努力,并最终完成了《陈寅恪文集》的出版。
即使在编辑出版业务上,中华书局总公司对中华上编的领导也是原则性的,不过问具体选题的操作,中华上编除了新出选题外,一般一年一度向总公司上报选题计划。中华上编与总公司在选题上有分工,中华上编的选题以古典文学为主,总公司的选题以历史、哲学为主。1959年3月3日,中华书局总公司和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商定出版分工办法,初步确定以下几点原则:(一)古典文学方面:总集和大型的资料书、类书,由总公司出版;单本的古典戏剧、小说、散曲等以及有关古代民间文学的资料,由上海编辑所出版;总公司基本上不出选注本和选译本;关于古典文学基本丛书的整理出版,要和人民文学出版社分担。原则上总公司以唐宋人别集为主,上海编辑所以元明清人别集为主。(二)哲学和历史方面:古典哲学和历史古籍主要由总公司出版,唯关于宋末、明末、晚清的部分历史资料和有关辛亥革命初期的若干历史文献和专著,由上海编辑所出版。上海编辑所如愿意出版其他哲学和历史古籍,可提出选题与总公司协商。(三)凡属影印版画、手迹类图书,由上海编辑所出版。5月26日,中华书局总公司和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就出版分工原则,又作了补充规定。补充的要点是:(一)凡属有关古典文学的总集、类书,原则上由总公司出版,上海编辑所如有条件、有必要时亦可出版,但应事先与总公司联系。(二) 诗文集旧注及诗词纪事均由上海编辑所出版,总公司计划整理出版时,应事先与上海编辑所联系。(三)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总公司和上海编辑所均可整理出版,但不以朝代划分,具体书目,每年制定统一选题,协商确定。统一选题外可随时协商补充。(四) 历代笔记均由总公司出版,上海编辑所拟整理出版时,应事先与总公司联系。同月,中华书局与商务印书馆也议定了《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出版分工的协议事项》。[2] 因此,业界往往把中华书局与中华上编相提并论,视作两家出版机构。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内古籍整理著作的出版主要由中华书局、中华上编与人民文学出版社这三家出版机构承担,由于人民文学出版社只有古典文学部从事这项工作,故又有“两家半”之说。
二
中华上编成立和中华书局确定出版任务后,两家就各自开展自己的编辑出版工作,也因此先后将陈寅恪先生著作的编辑出版列入各自的工作计划之中。关于中华上编实施陈寅恪先生著作的编辑出版的经过,拙文《〈陈寅恪文集〉出版述略》已有明晰的叙述。概要地说,1958年4月,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重版了陈寅恪先生的《元白诗笺证稿》。按照当时的出版进度,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至迟在半年前就已着手此书的重版工作,并与陈寅恪先生有直接的联系。除了《元白诗笺证稿》的重版,中华上编还约请陈先生将有关古典文学的论著编集交上编出版,得到了陈先生的同意。1958 年9 月6 日,陈先生复信中华上编云:“拙著拟名为‘金明馆丛稿初编’,若无特别事故,大约可在1959 年2 月以后8 月以前交稿。”1959 年7 月,中华上编副总编辑陈向平赴广州期间拜访陈寅恪先生,并联系陈先生的《金明馆丛稿初编》的交稿事宜。1962年5 月,中华上编副总编辑戚铭渠赴广州期间拜访陈先生,得知陈先生在撰写“钱柳因缘诗释证”稿(后来易名《柳如是别传》),当即约稿,蒙陈先生同意。由于陈先生“疾病缠绵”和“正写钱柳因缘诗释证稿”等原因,直至1963 年3 月,陈先生终于将整理好的《金明馆丛稿初编》寄给中华上编,内收文章二十篇。中华上编接到来稿后,即由梅林、金性尧两位编辑先后审读。当年9月,他俩分别写出审读报告,就稿件中涉及少数民族称呼和邻国关系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中华上编领导反复审读后,决定报请上海市出版局,请示《金明馆丛稿初编》的出版问题,这份请示报告的发文编号为(66)华沪二字第0087号,时为1966 年2 月,这份报告同时抄报中华书局。嗣后“文化大革命”开始,稿件即被搁置下来,未能出版。因为没有征求过梅林、金性尧两位已故先生家属的意见,也无权公布这份包含中华上编审读意见的报告,所以拙文只能撮述大意,以致徐庆全文误会道:“高克勤文没有说明‘上编所’的审读意见,也不知这份意见也同时上报给了北京中华书局。”好在拙文发表后,金性尧家属公布了金性尧《〈金明馆丛稿初编〉复审报告》(《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08 年8 月28 日)。徐庆全、徐俊两文公布的中华书局总编辑室编印的《情况反映》第3期《陈寅恪〈金明馆丛稿〉的政治问题》(1966 年3 月1 日)披露了中华上编的审读意见。
至于中华书局尝试编辑出版陈寅恪先生著作的努力,徐俊先生一文的介绍最为完整。概要地说,1959年8月12日,汤一介在给中华书局哲学组的信中,建议:“是否可把陈寅恪先生散见各报纸杂志的论文编辑成书,出版?”但这个意见并没有得到中华书局的重视。直至次年8月4日,中山大学历史系主任杨荣国在北京参加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召集的座谈会上发言说:“陈寅恪的有些东西可以出版,前一些时候他写了一本《论再生缘》,在国内只有油印本,后来流传到香港后,被人别有用心地印出来了,希望中华和他联系,请他拿出来。有一些论文印成一个集子也还有一些参考价值。”这才得到了中华书局的重视。金灿然致函齐燕铭,就陈寅恪文集与《论再生缘》约稿事作了专门请示。齐燕铭批示:“陈文集要否印,应请广东省委文教部门考虑。”并批曰:“看内容再说。”随后,金灿然致函杨荣国,通报上级领导关于文集约稿的要求:“领导同志指示,此事要经过广东省委请示一下,如省委认为有必要出版,我们可以考虑接受。”当年12月12日,金灿然再次致函杨荣国:“出版陈寅恪文集问题,广东省委的意见如何?最近我曾口头请示过周扬同志,周扬同志表示可以出,也曾问过郭沫若同志,郭老也认为可以出。如果广东省委同意出,请把你们对出版的要求和做法告诉我,以便正式向中宣部请示。又,陈寅恪先生最近的政治、思想情况如何?在香港出版了‘论再生缘’以后他有什么反应?请写一书面材料,直接送给中宣部许立群同志或送给我转交都可以。”12月21日,杨荣国致函金灿然:“关于陈的材料,写好后即直寄许立群同志处,请释念!至于著作出版问题,中央同意,则由贵局和陈进行商酌如何?”金灿然接信后批示:“一、 从‘史学论文索引’中把陈的著作查出,开一目录(大体排列一下)给我。着史一组办,希望新年前能办完。二、在上级未正式决定前,出版陈的论文集问题,不要在群众中宣传。”1961年1月6日金灿然将杨荣国信及陈寅恪论文草目呈交齐燕铭,请示“可否正式向陈约稿”。齐燕铭于3月29日作出了如下批示:“可由‘中华’提出向陈约稿,只告他文中如有涉及兄弟国家和东南亚国家的(因中国古代史常有把这些国家做为藩属和文中带有污辱话的情形,今天发表容易引起对方不快),请其慎重注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此外问题随其任何论点均不必干涉。(对少数民族似关系不大,因国内问题总好讲清楚也,当然也要看讲话的分寸。)又约稿可否通过杨荣国与之面谈,比写信好。”中华书局随即于4月13日签发了致陈寅恪的约稿函。同年7月,得知陈寅恪正在撰写《钱柳因缘诗释证稿》,又去信商量希望完成后能交中华书局出版。这些信都是通过杨荣国转致的。1962年1月6日,杨荣国函复中华书局编辑部:“前函奉悉,嘱事已问陈寅老,据云:‘钱柳姻缘’一稿,约今年暑假可完成,并交上海中华出版;至于文集,则须待明年春季,一俟完成,可交你局。”6月8日,中华书局编辑部致函杨荣国:“陈寅恪先生文集《金明馆丛稿》,据您过去来信说,将于1963年秋编竣交我局出版,但陈先生本人迄无来信见示,不知何故?此事经您大力促成,历时已久,考虑到陈先生具体情况,我处始终没有为此事直接写信给他(去年写过一次,是经您转致的)。最近上级又指示我局组织出版学术论文集的事,我们亟须规划,烦您便中再向陈先生一询他的编订计划和完成日期,并见告。”同日,中华书局编辑部首次直接致函陈寅恪:“去年四月十三日,为约请先生编订文集的事曾有专函奉达。嗣后杨荣国同志来京开会,我们又拜托他回穗后代为接洽此事,后得他两次复信,知已蒙先生同意编订,并计划于1963年春完稿后即可交我处出版。并云先生将有复信给我们。但事隔近年,迄未见先生来信,未知详情如何,至以为念。因特专函奉询,敬请拨冗惠复,为荷。”6月20日,陈寅恪致函中华书局编辑部,信中说:“编订文集事数年前早已允交上海中华书局印行。去年四月十三日尊处来函并未亲自收到。杨荣国先生亦未与鄙人接洽,更无从同意。至于一九六三年春完稿之说,不知何所依据。寅恪现正写新论文尚未完毕,整理旧稿并未着手,且旧稿如将来整理完成,亦应践前此诺言交与上海中华书局出版,与尊处无关也。”此函6月25日寄达,30日金灿然批示:“函上编,陈来信文集交上海出版。”7月3日,中华书局致函陈向平:“陈寅恪的《金明馆丛稿》,最近我们和他本人联系过,他表示将来编订完成后,愿意交由上海出版,故陈先生处今后我们不再联系。”至此,中华书局两年来辗转组约陈寅恪论文集的事告以结束。
在编辑出版陈寅恪著作的过程中,中华上编和中华书局也有过联系。1962 年5 月7日中华上编致函中华书局【发文编号(62)字第二1484 号】(金性尧《〈金明馆丛稿初编〉复审报告》附录,《东方早报》2008 年8月28日):
总公司编辑部:
本年三月二十九日曾致1097号函一件,函中说明刘大杰先生的学术论文集,已列入我所本年度发稿计划中。目前大杰先生正在修订其《中国文学发展史》下册(上册已于三月间发排),俟该册修订完毕,即可整理论文集。故希望你处同意此一选题由我所出版。至今已逾一月,未荷惠复,想已蒙同意。其次,我所戚铭渠同志最近因公前往广州,特乘机专诚拜访陈寅恪先生,除向其问候外,并重将其《钱柳因缘诗释》、《金明馆丛稿》加以明确,要求俱由我所出版。尝蒙寅恪先生亲自允诺,并说此二稿早已定约,将来完稿后自当先后寄给我所出版。此外,我所为了积极贯彻党的二百方针,并拟有系统地印行全国有高质量的学术研究论集,上述刘、陈诸先生著作,则早已列入计划之中。现因刘著论文集及陈著《诗释》、《丛稿》,都已落实,为了加强彼此业务上的声气,特此专函布闻,并希察洽为荷。此致敬礼
徐俊文说:“此函是否发往北京中华,因为档案缺载,已不得而知。或许在收到上编所此信之后,北京中华才知道陈寅恪著作已经花落上海。”从中华上编的档案中可知,此函发往北京中华,并得到了中华书局编辑部的回函【(62)编字第1237号】:
上海编辑所:
(62)华沪二字第1484号信收到。陈寅恪《钱柳因缘诗笺证》原系你所约稿,自应归你所出版,我们从无异议。《金明馆丛稿》则系我处几年前(1959年)约陈先生编订,并得陈先生复信表示同意,几年来时有联系,因此,不准备转让,请台洽。至于刘大杰文集出版问题和编辑其他学术论文集事,向平同志来京时当可面商。
专此奉复,并致敬礼!
中华书局编辑部(章)
1962 年5 月12日
中华上编在接到此信后,由陈向平向中华书局报告上编所早于总公司约《金明馆丛稿》事。因此,中华书局编辑部才有上述1962年6月8日首次直接致函陈寅恪事,才得知陈寅恪从来没有答应中华书局约稿事。
三
从上述对中华上编和中华书局两家组约陈寅恪先生著作的经过的概述中,可以对两家的关系及各自的编辑出版特点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第一,中华上编与中华书局是两家相对独立的出版机构。正因为中华上编只有在上报出版选题及与中华书局有牵涉时才向中华书局行文汇报,以致中华上编组约陈寅恪先生著作一事在长达四五年间不为中华书局所知晓。
第二,在组约陈寅恪先生著作一事上,中华上编与中华书局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中华书局组约陈寅恪先生著作,首先是来自学者的提议;对陈寅恪先生著作的重视,可能更多的是出于政治影响,出于作为一个国家级专业出版机构的责任,要正本清源,不能让陈先生著作在海外“被人别有用心的”流传。因此,在是否组约陈寅恪先生著作一事上,中华书局先是请示直接领导文化部副部长齐燕铭,并遵其指示请示广东省委;后又口头请示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周扬和既是专家又是领导的郭沫若,又报陈寅恪的政治、思想情况等书面材料给中宣部副部长许立群,经过近一年的流程,在得到以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中华书局才正式向陈寅恪约稿。在约稿方式上,“考虑到陈先生具体情况”,中华书局始终没有为此事直接写信给陈先生,而是让杨荣国转致,这可能是出于对杨荣国提议的尊重,更可能是出于对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共党员杨荣国的信任。事实证明这一约稿方式是失败的,杨荣国不是陈先生的“托命之人”。正如徐俊一文所说“正是所托非蒋天枢先生这样的陈门‘托命之人’,北京中华前后两年的约稿才劳而无功,最终成了一个没有实现的出版计划。”
而中华上编以及更早的古典文学出版社出版并组约陈寅恪先生著作,是出版社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和对陈先生著作学术价值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自发行为。以李俊民为代表的出版人充分认识到陈寅恪先生著作的学术价值,在未读到陈寅恪先生书稿之前、未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的情况下就直接与陈先生联系,拍板组约陈先生的书稿,得到了陈先生的首肯。在长达六年的约稿过程中,中华上编一直非常尊重陈先生,不仅与陈先生书信往来不断,主要领导人专程拜访陈先生;而且与陈先生的忠实弟子复旦大学教授陈守实、蒋天枢先生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了解陈先生的身体和著述情况,及时送上问候,赢得了陈先生的信任。这里可以补充一个细节。当时随陈向平拜访陈先生的还有中华上编编审吕贞白,他与蒋天枢是至交;而当时中山大学中文系的王季思教授是陈向平抗战时在浙东宣传抗日时的老友,因此,陈寅恪先生对来访的两位不会有陌生感。正因为有从古典文学出版社到中华上编的学术编辑传统,所以,当粉碎“四人帮”后不久的1977 年6 月,蒋天枢先生通过吕贞白转来陈寅恪论文集《金明馆丛稿》目录时,就得到了当时已恢复工作的上海人民出版社古籍室负责人李俊民的同意,将此列入选题计划。1978 年1 月,上海古籍出版社成立,李俊民担任社长,《陈寅恪文集》首先被列入出版计划,并立即着手编辑事宜。在编辑过程中,得到了蒋天枢的大力支持。历经三年,《陈寅恪文集》出齐,完成了这一开始于二十多年前的“堪称新中国学术出版的亮点”(徐俊语)的大书的出版,这固然是上海古籍出版社当时的编辑解放思想、尊重学术的结果,同时也是从古典文学出版社以来的几代出版人对于学术文化一以贯之重视的体现。
正如徐俊先生所说:“对比上编所和北京中华在组约陈寅恪著作同一件事上的处置方式,上编所前辈的胆识与果敢足以让我们在半个世纪后仍深怀钦敬,此外,还可以看出当时京沪两地出版环境的差异。”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