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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出版史 百年苏报案 发布时间:2010-6-2 0:00:00   作者:徐乐帅  
  明年就是辛亥革命100周年了,站在新世纪,回望百年前清末的风起云涌,“苏报案”无疑是当时最引人瞩目的事件之一。作为那个时期新闻、出版案件中最为著名的一个,其对辛亥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众多领导人都产生过巨大的影响,时至今日仍对我们国家的民主进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903年,邹容、章太炎分别写出轰动全国的《革命军》和《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开办于上海租界内的《苏报》连续发表《读(革命军)》、《序(革命军)》、《介绍(革命军)》等文章,大骂皇帝和清政府,高呼革命为神圣“宝物”,推荐《革命军》为国民必读的第一教科书。同时报道各地学生的爱国运动。为此清政府照会上海租界当局,以“劝动天下造反”、“大逆不道”罪名将章太炎等人逮捕,后邹容主动投案。最终案件以《苏报》被查封,章太炎、邹容分别被判监禁三年与两年而结案。   “苏报案”牵涉了当时诸多历史人物和事件,反映了一个时代浓缩了的、激烈的思想、文化与法律冲突。围绕着“苏报案”,清政府、地方官员(两江总督、湖广总督、上海道台、会审公廨中的中方人员),列强驻华使节及其所代表的各国政府、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及会审公廨中洋员,以及作为案件当事人的革命派、维新派等各派力量之间纵横捭阖,远非一句“革命派与中外反动势力之间的斗争”所能涵盖,因而如果只从革命史观的角度去观察“苏报案”,看到的只能是一个侧影,而非全景。   围绕着“苏报案”,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阵营:清中央政府、地方官员为一方,列强驻华使节、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及会审公廨中洋员为一方,革命派、维新派为一方。另外还有一些关注此事的中外媒体及其背后的读者,他们表面上站在一起“围观”,实际上却发挥着重要的影响。站在前台的三方之间不仅彼此之间有着深深的矛盾,就连大体上可以算作是同一阵营的清中央政府与地方官员、列强驻华使节与工部局、革命派与维新派之间都既有着相同的利益,同时也存在着利益的冲突,如清中央政府中的满、汉矛盾,地方上不同地域、职级官员之间的矛盾,列强驻华使节之间的矛盾等,连革命派本身内部也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冲突。   在这些千头万绪的矛盾之间要理出来个头绪,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清末新闻、出版案件研究(1900—1911)——以“苏报案”为中心》的作者徐中煜先生凭借着深厚的学识,以及掌握的丰富资料,做到了这一点。   徐中煜先生是北京大学的高才生,先后在博物馆学、法学、历史学等专业接受过系统的学术训练,这种跨学科的学术背景使得他眼界开阔,不被传统思维所束缚,能够从历史学、社会学、法学等多重角度来重新审视“苏报案”以及案件背后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   在重重矛盾之中,徐先生抓住了新闻自由与中国国家主权及所涉及的相关利权这两个核心点,从而做到了纲举目张,将各种矛盾有条不紊地梳理清楚。   从新闻自由这个角度讲,新闻自由的思想起源于西方,到20世纪初,当时的西方各国都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对新闻自由加以保障并予以限制,而这种保障与限制随着列强攫取了在中国租界的治权而相应地扩张到租界上,这就为革命派躲在租界批评清政府的行为提供了保障,因而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但这种保障与促进是以对中国主权的践踏为代价的。   从中国主权的角度讲,清政府要求抓捕并引渡“苏报案”的一众案犯的要求是合理而合法的,但这种合理又合法的要求却是对具有进步意义的新闻自由的践踏,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作者不仅通过这一案件分析了当时的中国社会所处的激烈转型时期,而且还分析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冠冕堂皇的各种法律形式,以及发挥着效能并影响着案件最终结果的种种“潜规则”,例如“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工部局对于被查拿的人,让他们报明姓名、住址之后,竟然答应给予特殊保护。到了捉人之时,巡捕房也并不积极,使这些人有充分时间逃脱。这样,就出现了捉人之人不积极捉人,被捉之人大多也不积极躲避的奇怪现象”。 需要指出的是,徐中煜先生的关注点并未仅仅放在“苏报案”这个单一的案件上,其著作最终定名为《清末新闻、出版案件研究(1900—1911)——以“苏报案”为中心》,作者“上穷碧落下黄泉”,搜集到了227个发生于清末的新闻、出版案件,并把它们整理成表格的形式,使读者对于当时的情况有更深入的认识。   (《清末新闻、出版案件研究(1900—1911)——以“苏报案”为中心》,徐中煜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4月出版,定价42.00元)
(来源:古籍新书报 2010年0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