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书讯书评 >> 禅宗一代典章——校点本《敕修百丈清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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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讯书评
佛教典籍有经律论三藏,了解经的人多,次有论,了解律的人比较少。这符合一般意义上文化交流的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做的授受规律;从教内来说,有各种限制;从教外来说,律藏典籍确实庞杂烦琐,而且具体,不能随意穿凿附会,也难以抽象出什么。总之,除个别戒本外,社会上看过广律的人很少。但是,佛教是东方重要的核心文化,要认识佛教,不能不了解一些戒律知识。经和论是理论,戒律类的典籍才是实践这些理论的指南,所以才有“以戒为师”的规定,有戒、定、慧三学的层次。综合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才具备全面认识佛教过去和现在的基础。
戒律是佛陀在印度所制,传来中国后不能不适应中国的国情,这就产生了有中国特色的“清规”。大而言之,《大藏经》中的律藏典籍分戒律和清规两类。但在早期印度传来的律藏典籍中,只有广律,没有清规,针对团体作事,基本上是依据广律中的揵度。戒律和揵度的分张,是中国人的创新,而代替揵度的就是清规,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百丈清规》。《百丈清规》是一部承上启下的重要典籍,它的产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百丈清规》也入了《藏》,和《坛经》一样,都是中国人的著作,是中国禅僧作的“经”,经过元朝皇帝的敕令,《百丈清规》由佛教界的内部制度发展为国家的法律性文件。明代、清代,依然继承了这一定性定位。直至今天,中国汉传佛教的行事依然以《百丈清规》的精神为圭臬。
自从隋唐时代印度佛教融入中国传统文化中之后,其融合度在禅宗的发展上才达到了“圆融”的程度。从最初百丈怀海的《禅门规式》到元代德辉的《敕修百丈清规》,期间数百年的演变轨迹,有着极为丰富的日益“圆融”的内容。以五代为界,中国佛教的发展史可以分为前后各一千年。前一千年是印度佛教传入、发展和融入中国传统文化的过程,后一千年是“中国佛教”自主发展的过程。要认识后一千年的“中国佛教”,不能不观察其宗教实践的演化,不能不研究《百丈清规》。
但是,和隋唐相比,明清以来中国佛教的发展逐渐失去了活力。当代佛门大德印顺法师认为:“佛教,当然是‘正法’中心的。然佛法弘传于人间而成为佛教时,正法就流布为‘法’与毗尼(律)两大类。这二者,有它相对的特殊性能。大概地说,这是智的与业的,义理的与制度的,个人的与团体的,契真的与通俗的,实质的与仪式的,行善的与息恶的。这些相对的差别,不是可以机械地孤立,而有相应的、相依相承的关系。佛教是这二者的综合,因此必须是二者的均衡发展,适当配合。……不幸得很!佛教早就偏于法的发扬了!”印顺法师还呼吁:“弘扬佛法,整兴佛教,决不能偏于法——义理的研究、心性的契证,而必须重视制度。佛教的法制,是毗尼所宣说的。这里面,有道德准绳,有团体法规,有集体生活,有经济制度,有处事办法。”(《印顺法师佛学著作全集》第九卷《泛论中国佛教制度》,中华书局2009年版)印顺法师在这里强调“必须重视制度”,呼吁三学精神,振兴丛林法则。所说的“制度”,指的就是清规。佛教只有在世俗性中来体现它的神圣性,才能完成佛陀的大业。佛教信徒只有在清规戒律上以身作则,才能在践行“人间佛教”上走得更远。
研究清规戒律类的宗教实践还对中国宗教学的建设大有裨益。宗教古已有之,但是中国的宗教学却是一个新的学科。由于各种原因,1976年之后,现代科学意义上的中国宗教学才开始建构,参考的是西方宗教学的范式,以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理论为核心指导思想。这两种理论的基础都是源自两千年西方文化的背景,宗教理论的结构和具体概念的内涵与中国宗教的发展实际并不完全吻合。现在,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应该审视建构中国的宗教学基本理论了。中国宗教学的建构自然应该以中国宗教的历史与现状为内容来设计。在这方面,《百丈清规》是一个非常合适的案例,中国宗教的特点在里面都有所反映。
《百丈清规》问世已久,但目前所能看到的大众版本极少。2006年,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杨曾文先生来电询问是否有时间校勘《百丈清规》。当时我另忙于他事,虽有兴趣却分身乏术。踌躇间突然想起了我们研究所的李继武同志。李继武同志本科学法律,之后立志研究佛教戒律制度,参与过多项课题的研究,出了不少成果。由他校勘《百丈清规》有一个好处,可以发挥他法学的知识优势,增强了解《百丈清规》的现代视角。杨先生认为有道理,欣然应允。继武同志慎重地接受这个任务,花了两年多的工夫搜集有关《百丈清规》的本子,从《禅门规式》到《敕修百丈清规》,以及《敕修百丈清规》之后的各种各类清规,然后饶有兴趣地爬梳起来。最后,根据八个不同的版本,校勘整理出现在读者所看到的这样一个新本子。正文后有两个附编,一是有关的资料,二是一篇研究性文章。在文章中,继武同志把他四年来对《百丈清规》研读的心得汇总在一起。拜读过之后,我觉得不但全面,而且通过援入现代法学的理论与视角来分析,有不少新意。如对《百丈清规》结构的分析,对其法律属性的研究,对现代国家宗教立法的影响等,都有比较实际的意义。当然,见仁见智,愚意以为,对印度僧众规则和中国儒家制度的分析似还有些不到位,能补一些实例可能会更好。在历史的长河中,《百丈清规》是个小题目,但印度文化和中国文化是个大题目。这只是一个有新意的起点吧。
愿继武同志的学术研究有更多的突破,也愿社会上有关清规类宗教实践的研究成果越来越多。
(《敕修百丈清规》,[元]德辉编,李继武校点,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 年7 月出版,定价2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