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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研究 学理分析——评《白居易生平与创作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31 14:06:40   作者:陈才智  

  白居易作为广大教化主,历来是古代作家研究的热点,近代学术研究的前沿。海内外有关研究论著,据笔者统计截至2015年已有大约500 部,仅2016年出版者即有七种。其中,文艳蓉著《白居易生平与创作实证研究》是比较重要的、取得多方面新收获的研究成果,该著是在其博士论文(浙江大学,2009 年12 月,胡可先指导)基础之上修订而成。如其书名所示,著者主要运用实证的研究方法,结合域外文献、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对于白居易的生平和创作进行探索和研究,内容不仅全面,且多有新创。著者留意在实证研究基础之上,提升至学理性分析,有效地避免了将实证引入琐屑无谓的考辨,或文献汇编和资料堆积。

  首先,该著留意利用近年新出土墓志等文献,对于学术界长期争议的白居易家世问题进行再探讨,以厘清白居易的远祖世系与子嗣延续;对于前人涉猎较少的白居易家族婚姻状况更详加研讨,通过白氏家族与杨氏、皇甫氏以及张氏家族婚姻的考证,展示白氏家族的婚姻特点;在白居易的交游方面,侧重于梳理他与牛、李党争人物之间的关系,并对其党争属性与表现进行新的审视。

  其次,该著留意收集域外文献,尤其是日本乃至东亚所藏文献,分大集本、单行本和各类选本,对其源流进行全面考述,以拓展白居易著作的版本研究。同时对白居易诗文的石刻本与墨迹本进行钩稽,以探讨和清理白居易诗文流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

  再次,该著通过制度等视角,对白居易重点诗作进行探索,重点定位于两个方面:一是《长恨歌》、《琵琶行》的专题研究。日本保存的《长恨歌序》,是白居易的原序,由此可证实《长恨歌》与《长恨歌传》并非一体的关系;《长恨歌》主题虽众说纷纭,但由文献疏证入手而重新阐释,爱情说也可得到证实。《琵琶行》与唐代教坊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史料实证和内涵挖掘,可以证实唐代教坊第一部为胡部,教坊四部为胡部、龟兹部、鼓架部和清乐部,唐代教坊入籍年限为十三岁,中唐教坊已趋向民间化。二是白居易诗分类原论。白居易元和十年编集时分为讽谕、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通过现有资料还原其作品的原生状态,是该著致力的重要方面。诗歌四分类对古律之分和情志之辨有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有始无终、体格混杂的阙失。

  最后,该著探讨白居易诗在日本的受容研究。著者认为,平安时代,白居易在日本的受容异常深广,呈现全面展开的态势;五山时代,日本汉文学侧重于对闲适诗和闲适精神的受容;江户时代,由于受中国明代文学思潮影响,白诗受容主要表现为对“白俗”的贬低,但主流之外也有欣赏热爱白诗之人。此外,诗媒意识、佳句情结和选本受容,是各个时期日本对白居易诗受容的共同特点和主要方式。

  总体看来,《白居易生平与创作实证研究》是近年来取得多方面进展的一部力著。当然,个别问题尚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例如,第72—73页引《白敏中墓志》漏字颇多,可据相关文献补订为:“是日,当延英抗言曰:今岭表穷民,实前朝旧相。当事主时,轻家族如毛缕。及为奸人所得,顾柄任乃焚溺之本耳。此非必有缺陷,假若小不直,亦未伤大体,且今日隳前日,岂继圣所宜言耶?上惊喜,即日诏还五宰相。”第175页引《云自在龛随笔》、《秘殿珠林》等论白居易书《楞严经》,实际上此《楞严经》书迹,并非白居易笔迹,乃宋人张即之(1186 — 1266)所书,《秘殿珠林》卷二所云“的是乐天真迹,笔意圆劲飘逸,雅称其诗”,恐未可信。探其源流,明人李日华《味水轩日记》卷二已云:“白香山书《楞严经》,本张即之笔,朱为补款,并作铁崖跋,跋语则出冯手构。余固疑其类即之,诸跋忽未察耳。”近人徐邦达《古书画伪讹考辨》(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 年11月,上册文字版,第141页)更推断所谓赵明诚《白居易书楞严经跋》亦明人冯权奇、朱实所伪造。(参见高二适《论淳熙续帖白香山书之伪》,《艺林丛录》第十编,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74年3月,第76—80页;《中国艺林丛论七》,台北文馨出版社,1976年版)第227页所举证之张祜(792 — 854)《赠淮南将》“年少好风情”,恐未必作于元和元年(806年)之《长恨歌》之前,故与所论主题关系不大。

  近年出土的题为白居易所撰之《楚王白胜迁神碑》、题为白邦翰所撰之《白邦彦墓志》(白邦彦为居易之弟行简之孙)等的发现,为白居易家族世系研究提供了新的线索和证据。尽管谢思炜《洛阳所见白公胜碑真伪辨疑》(《文献》2009年第3期)从碑的体制、流传、内容等诸方面疑其非为唐碑,然亦云:“尚未完全排除碑文出自白居易之手的可能性。”根据这些新出土文献,文著认为,白居易远祖为楚公族芈姓较为可信;《楚王白胜迁神碑》、《白邦彦墓志》关于白居易远祖的记载,多与《故巩县令白府君事状》、《太原白公墓碑铭》、《白敏中墓志》、《皇甫炜夫人白氏墓志》相符,为白居易远祖出自楚芈姓说提供了证据。但笔者认为,白居易远祖是否出自楚芈姓,恐怕不能全然相信白居易及其家族墓志。李商隐撰《太原白公墓碑铭》在涉及白氏先祖及世系这一问题时,就并未因同白居易交往颇深而滥用曲笔,妄加讳饰。他只用了寥寥不到四十字:“白氏由楚入秦,秦自不直杜邮事,封子仲太原,以有其后。祖某,巩县令;考季庚,襄州别驾,赠太保。”与白居易自撰《家状》相比,可谓惜墨如金。恐怕李商隐根本就不相信白居易《家状》煞费苦心地为其种姓和家世杜撰的虚妄不实之词。所以《太原白公墓碑铭》一开始就说:“公之世先,用谈说闻”,对墓主的先祖及世系明确表示怀疑。

  书中尚有若干手民之讹。如第31页称“景受,字孟怀,观察史”,当为“孟怀观察使”,“字”字当衍。其实,“字”并非衍字,盖白景受字孟怀。倒是“观察使”三字,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 · 白氏》,当为“观察支使”,可以出校。《因话录》作者“赵麟”(第80页、第425页)、“赵磷”(第248页),当为“赵璘”。第96页《天下金石录》,应作《天下金石志》。第104页、第399页于潜,应作於潜。第105页王十鹏,应作王十朋。第116页第119页、第175页两处之顾颉刚,应作顾学颉。第176页引《虚舟题跋》卷七《唐白乐天书》末句当断为:“良由胸次高,故了乏笔墨蹊径也。”第176页注释1[宋]张读,当为[唐]张读。第194页《白居易文宋校注》,当为《白居易文集校注》。第222页引魏裔介《白乐天〈长恨歌〉论》乐天又著为歌词“以纪其事”,当为“以艳其事”。第250页邓之城,当为邓之诚。第300页川合康三《白居易闲适考》当为《白居易闲适诗考》。征引和参考文献部分亦有若干笔误,如再版时能予以更正,当更便于阅读。

  另外,关于白居易江州编集的本意,滕汉洋《白居易江州编集的动机考察——兼论江州之贬与白居易诗学观念的变化》(《牡丹江大学学报》2016 年第11 期)认为,白居易元和十年贬江州时自编诗集十五卷,明显受到“不遇立言”观念的影响,同时也有为自己含冤被贬作辩解的现实动机。白居易编集时推崇讽谕诗而贬斥杂律诗的理论宣示,与其编集的实际操作并不一致,表明其诗学观念存在矛盾。江州编集预示着白居易诗学理念开始发生较大变化。这一见解亦可与文著相关部分互为补充。

(来源:古籍新书报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