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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规范 史料钩沉——《宪章录校注》出版 发布时间:2015-3-13 15:15:11   作者:王淳航  

  有明一代,其史学发展的基本特点是重视国史的编撰。尤其是私人撰史,《四库全书总目》说:“明人学无根柢,而最好著书,尤好作私史。”私人撰史成为明代中后期学术的重要趋势,薛应旂的《宪章录》就是其中成就较为突出的著作。

  薛应旂,字仲常,号方山,武进(今属江苏常州)人,明中期学者、藏书家。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嘉靖二十四年(1545),因得罪权臣严嵩被贬。严嵩失势后复起,官至浙江提学使。至嘉靖三十五年(1556),罢职闲住,覃思著述。著作涉及经史子集诸多方面,主要有《宋元资治通鉴》、《考亭渊源录》、《宪章录》等。

  《宪章录》46卷(一作47卷),在《国史经籍志》等多有著录。该书是一部记载明代国史编年体史书,记载上起洪武,下至正德,史料价值极高,内容多可补《明史》所未及。该书自万历二年(1574)付梓刊刻后,即为世人所重,谈迁《国榷》等皆以其为史源。入清后,四库馆臣因书中载有女真史事而大加禁毁,致使该书湮没不彰,流传较少。《剑桥中国明代史》的作者认为该书在明代编年体历史著作中最为博学。

  《宪章录校注》入选了国家2011 —2020年古籍整理出版规划。该书由展龙、耿勇校注,繁体横排,共70余万字,日前已由凤凰出版社出版,整理者做了大量细致的校注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遵循规范

  《宪章录校注》现存版本以万历二年陆光宅刻本为最早,版本系统虽然并不复杂,但因书中载有女真史事而大加禁毁,致使《宪章录》自清代乾隆年间修纂《四库全书》后湮没不彰,流传较少,这对整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不便。

  本次整理,整理者严格遵循文献整理的规范,选择万历二年刻本为底本,以明万历重刻本、明重修本、《续修四库全书》本为校本,并参以《明实录》及校勘记。同时,还包括《明宝训》、王世贞《弇山堂别集》、焦竑《国朝献征录》、严从简《殊域周谘录》、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王圻《续文献通考》、谈迁《国榷》、张廷玉等《明史》、陈建《皇明通纪》、高岱《鸿猷录》、郑晓《吾学编》、金幼孜《北征后录》、杨士奇《三朝圣谕录》、朱睦《革除逸史》、姜清《姜氏秘史》、刘定之《否泰录》、杨荣《北征记》、陆容《菽园杂记》、李贤《天顺日录》、祝允明《枝山野记》、刘辰《国初事略》、尹直《謇斋琐缀录》、杨一清《西征日录》、叶盛《水东日记》等20余种明史文献,力求综合这些文献,完整呈现《宪章录》所记述的明代史实。

  当然,作为明代比较早记述本朝历史的文献,《宪章录》成书的年代,最具权威性的当代史料是明代诸帝的《实录》。《宪章录》充分利用了明代中后期《实录》开始流布民间的条件,尤其是洪武(包括建文)、永乐、洪熙、宣德、成化诸朝史实,多取自当朝《实录》。《明实录》卷帙浩繁,有三千余卷,整理者充分利用底本的前提下,遵循他校的方法,将《宪章录》与《实录》出现歧义的地方,一一比勘,力求展现文献的原貌。

  二、 史料钩沉

  《宪章录》史料丰富。据整理者统计,从洪武元年(1368)到正德十六年(1521)一百五十多年间,《宪章录》记载史实5400多条,主要来自《实录》、《宝训》等官方文献,尤其是正统、景泰、天顺、弘治、正德等朝,所记事与《实录》多有出入,整理者都加以出校,便于研读者查验。在此基础上,作者还广泛征引了私修的笔记史料,以及实地考察和口碑史料。如以笔记史料为例,据整理者考察,这样的笔记史料共计30余种,这些笔记史料大多出于名家之手,价值较大。整理者都分别做了比勘校对。

  同时,对底本空白阙文,整理者则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处理。如是讳刻或省刻阙文,确定无疑的,整理者直接加以补入;如果是个别字迹不清而又无可质证者,本校注尽量依据别本或文意予以疏通,并随文出注。底本中出现缺页脱文的情况,作者皆据别本抄补(如《宪章录》卷四六所脱)。这在本书中都有较为集中的体现。

  最后,整理者多方裒集作者薛应旂的有关史料,广泛征引,撰成“薛应旂传记史料辑录”,将明清以来别史、族谱、传记、方志、文集等提到作者的生平事迹的有关部分别辑录出来,酌情汇编,以期完整地体现薛应旂这位贤人的史学风范。

  (《宪章录校注》,凤凰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定价158.00元)

(来源:古籍新书报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