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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著作权依法受到保护 ——中华书局诉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侵权案胜诉 发布时间:2012-9-3 17:22:02   作者:  

 

  2012年8月31日,中华书局诉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侵害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著作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中华书局一审胜诉。


  古籍整理工作具有艰巨、复杂、长期性的特点,是一项严肃的学术工作。确定体例,诸本对勘,考证史事,补遗正讹尤为困难。一部高质量古籍整理作品的问世,整理者往往会付出毕生的精力和心血。正如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的那样:“点校工作凝聚了古籍整理人员高度的创造性劳动,并非简单的技巧性劳动”,“如果不给予著作权保护,将对我国古文点校行业造成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古文点校行业的积极性,有可能对古籍作品的传播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有悖于《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的立法目的”。


  被告在庭审中的抗辩理由是主张其自行独立整理了古籍“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但经过法庭审理,认定被告自行完成校勘的主张不能成立。经过细致的比对工作,法院认定,国学时代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与中华书局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构成实质性相似。法院认定被告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违法,并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含有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的电子书。同时,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中华书局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二万元。

 

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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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书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