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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2-8-29 15:02: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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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供稿)

 

  2012年8月25日,由文化部主办,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承办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图书馆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任周和平出席了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巡视员刘小琴主持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分管厅(局)长、公共文化处处长,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及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共150余人参加会议。

 

 

  周和平在致辞中全面回顾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以来,古籍保护工作的各项进展,对古籍普查登记、人才培养、保护修复、海外古籍合作保护、古籍数字化、专项古籍整理和古籍保护宣传等重点工作提出了意见。他指出,古籍保护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对古籍保护的重要意义缺乏认识,重藏轻用观念,工作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周和平还对古籍保护今后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最后,他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古籍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住重点,带动全局,积极稳妥推进古籍保护工作;三是结合优势,做好规划,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四是策划宣传,加强利用,不断扩大古籍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

  会上,张志清就古籍保护重点工作做了说明。随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天津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兰州大学图书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图书馆共六家单位的代表先后发言;在分组讨论中,参会代表围绕《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办法》《国家级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实施方案》《国家珍贵古籍数字化试点工作方案》三个重要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各小组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交流了古籍保护工作的经验,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最后,刘小琴对于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大会作了总结。

  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以来,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古籍保护工作取得巨大成绩:对全国范围内的汉文古籍、少数民族古籍及其他多种形式文献古籍进行普查登记,已有9859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50家收藏单位被评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开展各类古籍保护专业培训,初步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古籍保护人才梯队;加强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规划实施了《中华再造善本》、《中华医藏》等专题文献整理保护项目;开展海外中华古籍合作保护项目、《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珍贵古籍数字化项目;启动了新疆和西藏古籍保护专项工作;制定完善《古籍定级标准》等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古籍保护工作日趋规范化、科学化。

  当前,我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古籍保护工作仍需全社会的进一步关注和支持。在文化部的领导下,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下一阶段将着重开展九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国内古籍普查登记工作,评选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示范单位。为表彰在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中开展工作力度大、资金投入充足、任务完成迅速的古籍收藏单位,将于年内评选“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示范单位”。二建立古籍分级管理机制。三是建设国家级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将于2012年首先启动“国家级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陆续建立国家级古籍保护专家制度,进行古籍保护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四是全面开展修复工作。五是推进海外中华古籍合作保护项目。六是开展古籍数字化,推进古籍数字资源库建设。七是开展典籍文献整理。八是做好新疆、西藏古籍保护专项工作。九是搞好保护成果的利用工作。

  这次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的召开,是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全国范围内的古籍普查、保护工作起到进一步推动作用。

(来源:中国古籍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