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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0日至31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在国家图书馆召开“藏文古籍分类及普查登记著录规则”专家讨论会。
藏文古籍的普查登记工作是西藏古籍保护计划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推进和规范藏文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于2011年年底召集相关专家,就藏文古籍的二级分类及普查登记著录规则进行研究讨论,会后委托西藏自治区图书馆细化并完成藏文古籍三级分类及普查登记著录规则的起草。此次会议则是对起草完成的藏文古籍三级分类及普查登记著录规则进行审议和讨论。
会议由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张志清主持,他指出,藏文古籍分类及普查登记著录规则的制定,应便于藏区著录人员的工作,要遵循“简单、便捷、操作性强”的原则。此次普查的目的是为了摸清我国藏文古籍的家底,所以需要对每部藏文古籍进行编号,登记造册,以便保护。由于藏文古籍的特殊性,诸如色彩斑斓的墨色、大小不等的护经板、位置不一的佛像插图等这些细微而重要的物理特性,是汉文古籍所不具备的,所以藏文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在与汉文古籍普查登记尽量契合的基础上,还应充分地将这些特殊性体现出来。
会上,西藏自治区图书馆起草人介绍并阐释藏文古籍三级分类及普查登记著录规则。与会专家经过深入讨论,充分肯定了该分类和《规则》的实际操作性和完整性,认为此项工作具开创性,对于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版本来说,是一次很重要的尝试和探索。此外根据藏文古籍的特殊性,做了整体性地细微调整。
经会议讨论,藏文古籍三级分类初步确定,藏文古籍普查登记著录规则经逐条审阅,其中细节问题已做出标注,会后请西藏自治区图书馆继续修改。
会议邀请了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汉文古籍版本专家及中国民族图书馆、西藏图书馆、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藏学出版社等知名藏学专家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