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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公布首届向全国推荐优秀古籍整理图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8-19 14:16:58   作者: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  

 

 

新出联〔2013〕6号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公布首届向全国推荐优秀古籍整理图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中央直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进一步加强古籍整理精品力作的出版,充分发挥优秀古籍出版物的社会作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首届向全国推荐优秀古籍整理图书活动。2012年10月19日,原新闻出版总署、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古籍整理图书推荐活动的通知》(新出联〔2012〕22号),向相关专家寄送了《关于邀请专家推荐全国优秀古籍整理图书的函》(新出字〔2012〕254号),并通过媒体发布了《关于邀请读者参与推荐全国优秀古籍整理图书的通知》(新出联〔2012〕23号)。推荐活动得到了各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出版单位以及专家学者、全国广大读者的高度重视,共收到出版社申报及专家、读者推荐图书1136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经过初审、通讯评审、会议论证、复核评审等多轮评审程序,并将拟定书目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最终确定了首届向全国推荐优秀古籍整理图书91种(目录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图书的基本情况

  首届向全国推荐优秀古籍整理图书以学术类为主,兼顾普及类,涉及文学、语言文字、文化艺术、历史、地理、哲学、宗教、科学技术、综合参考等古籍整理出版的主要门类,基本涵盖标点、校勘、注释、今译及辑佚、索引、汇编、影印等主要整理方式。

  二、推荐图书的特点

  (一)凸显学术性,代表目前我国古籍整理出版的水平,反映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

  (二)强调原创性,在版本选择、整理方式和出版形式等方面上体现出创新性。

  (三)注重典范性,在整理、编校、印制等方面可以作为古籍整理出版的标杆和范本。

  (四)体现规范性,整理体例完善,整理方法科学,符合学术规范和古籍整理出版规范。

  三、做好推荐、宣传及交流工作的要求

  (一)各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要组织出版单位和发行单位共同做好推荐图书的出版发行工作。相关出版单位和发行单位应加强配合,做好推荐图书的重印、再版、供货等工作。推荐图书在重印或再版时,可以在封面、腰封或其他适当位置上标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向全国推荐优秀古籍整理图书”字样。

  (二)各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要组织好推荐图书的宣传推广工作,推动各中心城市新华书店展示、展销推荐图书。要通过各种有效渠道扩大推荐图书的社会影响力,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古籍整理图书的全民阅读水平,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各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推荐图书的示范作用,组织有关古籍整理出版专业出版社及有古籍整理出版业务的出版社就推荐图书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总结整理、编辑和出版经验,继续推进古籍整理出版工作,推出更多精品力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古籍整理图书推荐活动,请各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和相关出版单位将推荐宣传工作、组织学习交流和开展阅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至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首届向全国推荐优秀古籍整理图书目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

                                             2013年8月9日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