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界动态
新疆古籍保护,不能流于形式 发布时间:2011-4-6 0:00:00 作者: 





http://www.tianshannet.com/pn/content/2011-03/31/content_5706627.htm
    据悉,“十二五”期间将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保护工作,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古籍收藏分散、保护条件相对薄弱,人才资金缺乏的状况,有关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保护方案,从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新华网)
    加强古籍保护工作,对促进文化传承、延续传统文化、连结民族情感、弘扬民族精神具有深远的意义,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举措。新疆古籍保护专项工作近日全面启动,工作重点是做好新疆公藏单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保护,开展部分重要文献的整理出版工作,积极征集散落民间的文献典籍,这无疑是一件利疆利民的大好事,但这项工作一定要落到实处,不能只流于形式。
    文化是一个民族和一个地区的精神和灵魂,古籍是祖先留下的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共有47个民族,其中世居民族就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等13个民族。因此,做好保护新疆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实事。它不仅能防止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消亡或失传,更是促进文化传承,延续传统文化,连结民族情感的重要纽带。
    但古籍保护工作,往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通常情况下会面临四种现实问题,它们分别是:认识问题,队伍问题,经费问题和机制问题。具体表现为个别省的文化行政部门还没有将古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古籍保护专业人员十分匮乏,各单位普遍存在古籍工作人员编制紧张、增加编制困难等问题;人员培训、库房建设、古籍修复等各方面都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从总体上看,古籍保护工作还主要局限在公共图书馆,高校、寺庙和有关收藏单位尚未普遍开展工作,面向全社会的工作协调机制尚未建立。
    新疆的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保护,避免让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刻不容缓。因此希望有关部门不要把这项工作浮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好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为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来源:天山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