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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图书馆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发布时间:2011-3-24 0:00:00 作者: 





http://news.sdinfo.net/zbxw/1230746.shtml
近日,淄博市图书馆通过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省古籍保护中心的检查验收,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三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据了解,评定“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旨在加强对古籍保护工作的管理,推动各古籍收藏单位改善古籍保护条件,提高古籍保护工作水平。国家对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条件制定了多项硬指标:收藏古籍的数量一般在10万册件以上或者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以上;有古籍专用书库;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项古籍保护经费。这些“苛刻”的指标使众多的市级图书馆望尘莫及。
近几年,淄博市图书馆在古籍保护方面成绩突出,连年被评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为迎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市图书馆申报的检查验收,市图书馆克服人员少、设施旧、资金缺等诸多困难,对古籍书库内外部环境进行了全面改造。去年,投资近20万元安装了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和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并将全馆原有的开放性古籍书橱全部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密闭性樟木古籍专用书橱。为此,安装了32组64个书橱,目前全部古籍已调整入藏完毕,达到了防火、防潮、防虫的保护效果。
(来源:齐鲁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