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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民族文化的记忆 发布时间:2010-12-23 0:00:00 作者: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1223/08079149824.shtml
“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投入,总计安排29.75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17.18亿元,重点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重点博物馆和重要文物库房维修及安全、消防,珍贵文物征集以及馆藏文物技术保护等,其中安排西藏大昭寺、小昭寺等9处重点寺庙文物保护经费2.9亿元。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切实做好大遗址等重大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关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制定了“十一五”大遗址保护规划,按照“统筹规划、确保重点、集中投入、规划先行、侧重本体、展示优先”的原则,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对列入大遗址保护规划项目库的丝绸之路、长城、大运河、西安地区、洛阳地区等大遗址重点项目保护予以支持。
此外,中央财政还投资16.54亿元,支持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1亿元,支持红色旅游景区中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及保护;安排文化事业建设费3亿元,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改善陈列等给予重点支持。同时,中央财政还安排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项资金2亿元,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文物普查机构开展工作所需培训、设备购置、野外调查、数据处理等经费给予支持。
据介绍,2006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至2010年累计安排9.08亿元,对列入国家级名录的1028个项目进行了补助,重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整理以及资助传承人等。另外,安排资金1亿元,继续支持实施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和昆曲院团保护和扶持项目,为加强京剧和昆曲人才培养、新剧目创作、开展国内外演出活动等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创造了悠久而绵延不绝的历史文化,积累了大量文献典籍。这些珍贵典籍,不仅是五千年中华文明的历史见证,也是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进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和国家古籍整理重点图书出版规划。2007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专项资金1.7亿元。地方财政部门也相应增加了经费投入,有力地支持了古籍普查、保存、修复、整理等工作。
“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增加大遗址保护、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革命历史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经费投入,支持博物馆陈列布展、藏品保护、文物征集、安防消防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展示、教育和科研体系,促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文化遗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科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支出责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形成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来源:中国财经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