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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书纪年〉研究文献辑刊》出版 发布时间:2010-11-9 0:00:00   作者:晁岳佩  
  晋武帝太康二年(281),汲郡人不准盗掘一座战国时期魏国古墓,发现了一大批竹简。这批竹简被官府收缴后,整理出多部早已失传的古书。因用竹简书写,这批书均称“竹书”;因出自汲郡古墓,又称“汲冢书”。这批古书中有一部魏国史书,因其是编年体,故称“纪年”。这就是《竹书纪年》或称《汲冢纪年》的来历。   《竹书纪年》记事下限是魏襄王二十年(前299),这大致也就是墓葬形成的时间。此时至晋武帝太康二年已有五百八十年。竹简埋在墓中,经历了这么长时间,应该有一些朽坏腐烂。不准是盗墓贼,目的是挖掘珍宝,自然不会有意识地保护竹简,竹简有散佚错误甚至损坏,也是可以想见的。西汉时期的许多学者对先秦古文已难以正确释读,晋时负责整理这批出土文献的荀勖、和峤以及束皙等人,自然未必更能够通晓古文。《竹书纪年》中有些记载明显不符合久已占据统治地位的儒家观念,大概也并不被十分重视,整理者也就未必十分认真。在上述背景下,《竹书纪年》问世之初,可能就存在着一些错误和缺漏,这是出土文献很难避免的。   《竹书纪年》在体例上与鲁史《春秋》相近,都是历史提纲式的大事记。大概由于其本身可读性差,又有许多错误,特别是有些记载既违背儒家观念,又与《史记》等典籍不符,《竹书纪年》问世后似乎并未受到太多的重视。虽然《隋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都有著录,《水经注》等许多文献也有征引,但专门的研究似乎极少,流传也不广。至宋代,北宋的国家藏书目录《崇文总目》和南宋著名私人藏书目录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都已没有记载,可知《竹书纪年》至宋代传本已经非常稀少。 明人范钦以高官致仕,回到家乡宁波修建著名的天一阁藏书楼,收藏大量珍贵典籍。范钦以“奇书”之名刻印《竹书纪年》,成为明清以来流传最广的版本。天一阁本《竹书纪年》,记事起自黄帝,春秋战国期间仍用周王纪年,正文下有南朝梁沈约注,又有不知出自何人的双行小字注文。清人研究《竹书纪年》,多以此本为据。   根据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和《晋书•束皙传》等记载,《竹书纪年》原本记事起自夏禹,平王东迁以后以晋国纪年,三家分晋以后以魏国纪年,且文献中没有沈约为《竹书纪年》做注的记载。据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定天一阁本《竹书纪年》是伪书,并搜集到部分不见于今本的《竹书纪年》佚文以证成此说。朱右曾从北宋以前的各种文献中,广泛搜集征引《竹书纪年》的文字,经过考校编排,著成《汲冢纪年存真》。既以“存真”为名,自然是认定天一阁本为伪书。清末著名学者王国维在朱右曾的基础上,搜集到更多北宋以前文献征引《竹书纪年》的文字,并进行认真考订,著成《古本竹书纪年辑校》,正式形成有别于通行本的古本《竹书纪年》。既然明确以“古本”自称,自然是认定它就是《竹书纪年》原貌。从此,天一阁本《竹书纪年》被称为“今本”。同时,王国维又著成《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全面揭示“今本”作伪的证据。《总目》可以说是官方定论,王国维是公认的泰斗级学者。至此,“今本”是伪书,似已成为不易之论,甚至有人明确说作伪者就是天一阁主人范钦。   学术研究总是在不断地深入和发展。在现代学者的研究中,既有继续深入探讨“古本”的新成果,也有重新认识“今本”的新发现。在前人的基础上,有些学者通过深入研究发现,“今本”《竹书纪年》,不仅在北宋时期的文献中有征引,在更早的文献中也可以找到它久已存在的证据,由此断定它绝对不是明人范钦的伪作,而是自晋代流传至今的真本,只是在流传过程中可能有散佚,或者经过了改造,添加了后人所做的注释。对“今本”《竹书纪年》在体例上与传统文献所载不符的问题,学者们也都一一做出了自己的解释。同时这些学者也指出,尽管“古本”《竹书纪年》是由北宋以前文献的征引文字辑集而成,但实际上也并非完全可信。因为古人引书往往并不严谨,或将注文作正文,或者任意删改,“古本”中都有例证。这一点,是辑佚文献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目前,关于《竹书纪年》“今本”和“古本”的深入研究都在继续。   “今本”非伪书,“古本”也有价值,基本上成为学术界比较一致的共识。其实,“古本”只是一个不完整的辑佚本,“今本”是一个经过改造且有散佚的版本,作为魏国史书的《竹书纪年》,二者都有缺憾。专家学者们通过不断深入的研究,逐渐打破“今本”、“古本”的界限,结合起来综合研究,肯定能够使这本珍贵的出土文献越来越接近原貌。   《竹书纪年》虽残缺却依然珍贵,关键在于它对研究先秦史有重要价值。首先,在先秦文献中,除《春秋》和《左传》为春秋史提供了可靠的纪年外,夏、商、西周时期都缺乏明确而可靠的纪年,战国史虽然有《史记》的《秦本纪》和《六国年表》,但司马迁的记载也偶尔有误。从这个角度说,《竹书纪年》的记载虽然未必完全可以凭信,但它毕竟是唯一的一份先秦史系统年表。它不仅是后人研究战国纪年最重要的依据,而且对研究西周以前的历史纪年也有重要参考价值。其次,《竹书纪年》可以纠正或补充其他文献的记载,如《尚书•无逸》提到商王中宗,《史记•殷本纪》以中宗为太戊,而《竹书纪年》则以中宗为祖乙。甲骨文中发现“中宗祖乙”的称谓,证明《竹书纪年》的记载是正确的,而司马迁的说法则不对。再如关于西周末年的“共和执政”,《史记•周本纪》记作周公、召公联合执政,而《竹书纪年》则记作“共伯和干王位”,即共伯名和者代替周天子执掌政权。现在虽然很难断定哪一种记载是历史真相,但至少《竹书纪年》为这一问题提供了另一种也能令人接受的新说法。又如夏启和益的关系问题。按照儒家的传统说法,禹死后,传位于益,但人们不拥戴益而拥戴禹之子启,由此确立了王位世袭制。《竹书纪年》将此事记作“益干启位,启杀之”。这一记载与《韩非子》的说法相同,却与儒家的传统观念相违背。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竹书纪年》的记载可能更真实。尧、舜、禹时代的禅让制,实际上是部族国家实行军事民主制的产物。由军事民主制发展为王位世袭制,一定会经历一番传统与现实的残酷斗争。启杀死益,继承父王之位,应该正是这种斗争的具体表现。夏代王位的不稳定,也应该视为这种斗争的继续。至于儒家的说法,实际上是为证明王位世袭制合理性而编造的一个美丽的谎言。我们相信,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竹书纪年》的史料价值必将更多地被认识、被发现。   清代学者对《竹书纪年》的研究,不论是依据“今本”,还是致力于“古本”的完善,除广泛搜集佚文外,主要是针对《竹书纪年》的每一条记载,多方面搜集相关资料,虽然目的是为了考订《纪年》本文,但实际上却形成了先秦史数据汇编。如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徐文靖《竹书纪年统笺》,郝懿行《竹书纪年校正》,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等。这些著作对《竹书纪年》记载的相关数据,可以说收集得已经相当完备了。众所周知,研究任何一段历史,收集资料都是最基础却又最重要的工作。资料收集得完备与否,往往决定着结论的可信程度。对资料本来就比较缺乏的先秦史研究而言,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有关《竹书纪年》的研究文献,对先秦史研究者而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数据库使用。   总之,作为《先秦典籍研究文献辑刊》的一种,这部《〈竹书纪年〉研究文献辑刊》不仅为《竹书纪年》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前人的研究成果,而且也有助于对《竹书纪年》史料价值的进一步认识和开发,同时又为先秦史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数据库。它的出版,对多个学术领域的研究,都必将起到推动作用。   (《〈竹书纪年〉研究文献辑刊》,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7月版,定价3800.00 元)
(来源:古籍新书报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