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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籍总目》第六次编纂出版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05-10-17 0:00:00   作者:  
    2005年6月16—17日,《中国古籍总目》第六次编纂出版工作会议在北京香山饭店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杨牧之、傅璇琮、李岩、陈力、吴格、沈乃文、陈先行、徐忆农、鲍国强、阳海清、李国庆、张力伟、高克勤、吴旭民、黄松、张文斌等同志。会议由杨牧之、傅璇琮同志先后主持。

    会议首先由各部主编介绍编纂进度情况。从目前来看,经、史、子、集、丛五部共56个大类,已完成初稿14类,6—7月能完成21类,剩下的21类今年7—12月能陆续完成,并能在12月底前交完初稿。

    《总目》工委会主任兼主编杨牧之同志在听取了各主编馆的进度汇报后,对大家的辛苦努力和各部取得的编纂成果,给予了高度赞扬,同时又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于今后的《总目》编纂工作,杨牧之同志做了如下指示:

    一、关于交稿进度。目前《总目》的编纂进度大体上是按照第五次编纂出版工作会议的精神来进行的,到8月份,应有80%的交稿量。特殊的几个部类,可延迟到年底交稿,但年底前各部一定要将初稿全部交齐。只有初稿全部交齐后才能进一步考虑审稿提高问题。 

    二、《总目编纂凡例》应尽快修改定稿。各部有争议的编纂体例问题由主编、副主编在充分听取各部的意见后确定。各部应严格遵照执行《总目编纂凡例》,不应再有争论。 

    三、专家审稿应提上议事日程。专家审稿这一环节很重要,一定要抓好。 

    四、出版社应参与进来,协助《总目》工委会办公室在稿件的接收、专家审稿、排版格式等方面做些工作。

    随后,编委会对编纂业务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一致达成了如下意见:

    一、《总目编纂凡例》应尽快改定。一些有争议的编纂体例和格式问题,由主编、副主编确定后,各部应无条件遵照执行。《总目编纂凡例》的具体修改工作由吴格同志负责,其颁行须于6月底前完成。 

    二、关于审稿的安排。各部按照《总目编纂凡例》编写出初稿并经过分卷主编审订后,先将稿件交付出版社,出版社严格按照《总目编纂凡例》的要求对稿件进行初审(此次会议明确了此程序,和先前定下的交稿程序稍有不同),不合格的稿件退回各部修改,合格的稿件初步排定版式后交《总目》编委会指定的专家审稿。

    三、专家审稿的人选。专家审稿的方式多样,可以几个分卷主编互审,也可以邀请《总目》其他编委审稿,也可以邀请在版本目录上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审稿。

    四、关于统稿的问题。专家审完稿以后,考虑到各部情况不一,必须有一个统稿的工作程序,以保证《总目》体例等方面的统一。该项工作待专家审稿工作开始以后再议定。

    五、关于新学的归属问题。新学从子部独立出来,不再附属子部。经、史、子、集四部均不收录有关新学的条目。新学部与其余各部并列(经、史、子、集、丛、新学六部),还是作为《总目》附录之一部(经、史、子、集、丛五部加新学部),待出版前再议定。新学著录时间上限为“19世纪以来”,下限为“1911年”。

    六、关于《丛部》应最先交稿的问题。《丛部》主编阳海清先生表示7月中旬能全部交稿,同时交纸本和电子本。电子本由《总目》工委会办公室尽快转给各部,以便各部编纂时统一参考。 

    七、某一品种11家馆多见收藏时,至少应著录4家核心馆,其他7家馆则有多少著录多少;某些稀见品种11家馆均未收藏时,须著录知见的其它收藏馆馆名。

    八、11家馆以外收藏单位的著录简称和收藏单位次序的排序应尽快确定。拟由吴格同志制定馆藏单位的简称表和排序表。 

    九、《总目》各部初稿编成后,请相关图书馆进行查核和增补是必要的。所需费用,由各部主编馆负责解决。

    总之,《中国古籍总目》经过一年半的编纂实践,虽然时间展长,但已取得可喜成绩,陆续交来部分初稿。希望各部集中精力,进度和质量并举,争取在2005年内顺利完成《总目》的编纂工作。
(来源: 转自《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2005年第7期)